本不差錢,卻甘當“老賴”,拒絕履行已經達成的執行和解協議,自作聰明的程某根本沒把欠錢這事放在眼里。執行中,法官突擊搜查,在口口聲聲“沒錢”的程某家中搜出79000元現金。日前,銅山法院成功執結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圖片由通訊員提供
50多歲的程某在鎮上經營一家規模不小的漁具店,期間還開過挖機,干過工程,程某頗有頭腦,日子過得是越來越紅火,在當地也屬殷實之家。2014年12月,程某因購買工程機械資金周轉不開,向同村的張某借了50000元,結果還了15000元之后就不還了,張某多次討要均未果。無奈之下,今年2月,張某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程某給付本金及利息共62366.67元(扣除已還部分)。張某拒不履行判決書生效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程某在8月30日前還款12500元,在12月30日前還款12500元等,但是程某并未履行首期還款義務,張某申請法院繼續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系程某,其均表示沒錢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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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早上,執行法官來到程某經營的漁具店,程某再次表示無力償還一萬多元的首期款項,待他人欠自己的一筆借款到位后方能償還。執行法官釋明并出示搜查證后,依法對漁具店進行搜查,搜出了1200元,并再次敦促程某想辦法償還借款,程某表示無能為力。法官當即決定到程某家中進行搜查,果不其然,法官在程某臥室床底、柜子、角落里各處搜出大量現金,經清點總計達79000元。這一數額,遠遠超出了12500元的首期還款義務,甚至超出了欠款和利息總額。
可笑的是,面對一桌子的現金和法官的質問,程某連稱“我不知道家中有這么多錢,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臉的無辜。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程某曾作為申請人申請執行崔某等人,并義憤填膺于崔某的欠債不還,最終法院將執行標的257534元及逾期利息全部執行完畢,保障了程某的合法權益。豈料輪到程某欠別人錢,卻置之不理,就是不還,這樣的“雙重標準”真是不可取。
最終,根據法律相關規定,鑒于程某明顯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義務,雖然其已繳納全部執行款,執行法官仍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罰款15000元的處罰。程某為自己的任性妄為和無視法紀,付出了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