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邗江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群眾報案被竊的一車號牌正懸掛在別人轎車上。經查,該車司機王某所屬的轎車實際為另一副牌號。因王某涉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且持D照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合,警方將對其作出罰款扣分處理。
據王某供述,他在一院內看到停放很久的轎車,為逃避電子警察,就把號牌拿走懸掛自己車上。經查,王某在使用此號牌不到一月時間里就瘋狂違章28次,違章金額累計3900元,違法記分累計116分。
警方介紹,王某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將給予其5000元罰款、扣12分的處罰并收繳其使用的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此外準駕車型不符講給予王某罰款1000元、扣12分的行政處罰。
綜上,交警部門對于王某的交通違法行為,現場作出罰款6000元、扣24分的處罰,并收繳其使用的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加上電子警察違章,總共要接受9900元罰款,駕證記140分。
目前,公安機關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