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躲避電子眼,一些司機鋌而走險,花樣百出的想招遮擋車牌。 9 月 7 日下午,一小伙故意用衛(wèi)生紙遮擋住車牌,被徐州云龍交警四中隊民警逮個正著。最終,小伙因遮擋號牌、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被記 15 分,罰款 300 元。

下午 4 時許,云龍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正在解放南路四院附近執(zhí)勤時,一輛用白色衛(wèi)生紙遮住車牌第三個字母的轎車違停在路口,并且該車的后備箱蓋也被掀起。于是,執(zhí)勤民警上前對坐在車里的司機進行檢查。司機是一名 20 來歲的年輕人,民警問他車牌上為什么用衛(wèi)生紙遮擋的時候,司機一會車是自己大姑父的,一會說是自己姨的,就是不說實話。

隨后,民警告知司機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遮擋機動車號牌罰款 200 元、記 12 分;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罰款 100 元、記 3 分。"并準備用警務通開罰單。司機見狀連忙上前哀求,他表示自己是嘀嘀打車的司機,在等乘客,在此停車害怕被電子警察抓拍,便抱著僥幸心理用衛(wèi)生紙把號牌遮擋起來。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民警依照法規(guī)對他進行了處罰。警方表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是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司機為了在超速、闖禁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時逃避監(jiān)控的抓拍,隨意開車行駛,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且一旦造成事故后逃逸,很難找到當事人,給群眾出行造成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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