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馱著’貨車”闖禁區,這樣的畫面可不多見。9月7日,徐州云龍交警大隊民警就遇到了兩輛非常“霸氣”的白色貨車,一輛“馱著”一輛。

上午9點許,云龍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泰山路上執勤期間,遠遠的發現兩輛“霸氣”的白色貨車,一輛“馱著”一輛。于是,民警立即將這兩輛車攔停進行檢查。

在檢查的過程中,駕駛員出示了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經查,其中一位駕駛員王某的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經查,這4輛貨車是在湖南買的,目的地是臨沂。購車老板為了節省開支,就請了兩個貨車司機,然后把另外兩輛貨車放在車廂上,把貨車改成了“運輸車”。其次,上午天氣大霧,高速禁行,他們覺得不走高速還可以節省過路費。于是,倆司機就這樣闖了禁區。
通過進一步調查,該貨車的整備質量為1720kg,額定載質量為995kg,屬于超載7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逾期不參加審驗的,罰款500元;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罰款100元,記3分;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未達100%的,罰款1000元,記6分。
最后,民警嚴肅對這兩位駕駛員的行為進行了一番耐心的教育并依法開出了罰單。(圖片由通訊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