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立)2017年度全市住房保障政策近日出臺,除了保障對象收入線標準、住房租賃補貼標準都比上一年底有所提高外,住房保障購房補貼標準也第一次公布,為每平方米5100元。新的保障政策從7月1日起實行,在此后購房的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難家庭可獲最高35.7萬元購房補貼。
今年6月,《太倉市住房保障購房補貼發放規定》出臺,明確從7月1日起,全市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購買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用于自住時,可獲購房貨幣補貼,補貼面積按家庭人口數從30平方米到70平方米不等,補貼標準為上年度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均價50%左右。
這一購房補貼政策取代了連續實施9年的經濟適用房申購政策,并明確購房補貼屬于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保障形式。申請的條件和以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具有本市居民戶籍且實際居住滿5年,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居民戶籍滿5年;為無房戶(含非居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人均收入為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家庭。
政策明確,2017年度的住房保障購房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5100元。按照《太倉市住房保障購房補貼發放規定》,購房補貼面積標準為1人戶30平方米,2人戶50平方米,3人戶6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戶70平方米,實際購房面積小于購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按實際購房面積計算。因此,一人戶住房保障家庭購房,最多可獲得補貼15.3萬元,而一個有4位成員的住房保障家庭購買超過70平方米的住房后,可獲得購房補貼35.7萬元。
《太倉市住房保障購房補貼發放規定》還明確,享受補貼的住房,其房產面積(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所購住房還實行共有產權,產權份額以保障家庭出資與政府購房補貼額確定,并納入保障性住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