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相信高額利息,3年前,連云港的一家理財公司,讓當地300多位投資者,一夜間變成了血本無歸的受害者,損失了4000多萬元的存款。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日前,這起轟動連云港的集資詐騙案經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作出判決,理財公司老板韓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同時,韓某公司雇傭的十幾名員工,也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高息誘惑帶來的絕望
2014年3月份,連云港市民李某到海州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警,說他將包括所有的拆遷款和這些年的存款共200多萬元,全部投資到一家叫做“陽光易貸”的理財公司,但老板跑路了,投進去的錢一分都拿不回來了。在向警方講述自己的遭遇時,李某一度表示產生輕生之念。
繼李某報案后,又陸陸續續來了約300位市民報案,而問題都指向這家名叫“陽光易貸”的理財公司。據報案人稱,最初,理財公司員工和老板鼓吹投資的年息能達20%,但他們都持懷疑的態度,僅投了少量的錢。到了后來,發現這家公司信譽不錯,所以投進去的錢就越來越多,可是到了2014年3月份的時候,這家公司連利息都付不起了,本金就更不用談了。
在拿不到利息后,這些受害人來到這家理財公司索要本金,結果發現老板韓某已經跑路。經過警方統計,當時所有報案人被騙金額累計達到數千萬元。
跑路老板在鹽城落網
據了解,韓某通過開辦正規的公司,瘋狂的開設門店,利用豪華的裝飾,高額的利息來誘騙受害人上當,而實際上,韓某許諾的高額利息,根本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最終只能以跑路而收場。
海州警方通過調查發現,韓某的家人和朋友都跟他聯系不上了,他手機號碼接二連三地換,接連跑到淮安、南京、鹽城、宿遷、徐州等多個城市,到一個城市換一個號碼,所以抓捕工作并不順利。通過大量的工作,警方四處奔波,終于在2014年下半年在鹽城將韓某抓獲。2015年2月10日,韓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2015年6月,警方以韓某涉嫌集資詐騙罪向海州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因案情重大、復雜,海州區檢察院三次分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并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最終于2015年12月向法院提起公訴。
精心設計的騙局員工都信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1月間,韓某通過其經營的連云港“陽關易貸”8個門店,以連云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蘇某裝飾有限公司為借款方,連云港某投資有限公司為擔保方,虛構借款用途,以給付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門店LED顯示屏,口口相傳等方式,向社會公眾李某、吳某等300余人募集資金、用于放高利貸、償還債務等,少量資金用于投資電信工程,房地產項目等經營活動。至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仍有大量資金去向不明,造成受害人李某、吳某等300余人損失共計人民幣4000余萬元。
在此過程中,“陽光易貸”門店的很多員工都認為所從事的業務是合法的,他們的七大姑八大姨的錢也都投資里面。韓某還對員工定期組織培訓“顧客來了以后怎樣宣傳”等內容。
近日,韓某因集資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同時,韓某公司雇傭的十幾名員工,也被司法機關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檢察官在此提醒,面對花樣繁多的非法集資手段,一定要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在投資理財時不抱僥幸心理。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要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不能只關注收益,更要識別風險,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自身或家庭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