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嚴厲打擊電捕魚 6人落網(wǎng)

本報訊(記者 天笑)每年的2月至8月是太湖封湖禁漁期,眼下臨近解封,在利益驅(qū)使下,已經(jīng)有一些不法分子抱著僥幸心理提前開捕,而且采用的還是對水生態(tài)影響甚大的電捕魚方式。近日,吳江區(qū)太湖新城片區(qū)公安加大了太湖水域周邊的巡邏力量,抓獲了王某、顧某、張某、王阿某、張阿某、唐某等6名非法捕魚人,繳獲非法捕撈的白魚、鳊魚、昂刺魚等共計45.5公斤。經(jīng)查,6人中多數(shù)有非法捕魚的前科。
今年5月,王某和顧某因電捕魚被取保候?qū)彛遏~工具被全部扣押。8月初,不知悔改的二人又在一起商量電捕魚的事情,還在二手市場上購買了橡皮艇、發(fā)動機、電瓶和“捕魚機”等工具。8月14日晚上8點左右,二人駕駛一條黑色橡皮艇來到張家壩外圍的太湖水域下網(wǎng)電魚。兩人分工協(xié)作,王某負責電魚,顧某負責開船。15日凌晨,“忙活”了七八個小時的王某和顧某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時,被巡邏至此的民警當場抓獲。經(jīng)確認,兩人共捕獲白魚、餐鰷魚等品種達10.8公斤。
8月17日晚9點多,家住太湖邊的張某找到鄰居王阿某,提議一起電捕魚。兩人駕駛一艘柴油機動力的船從吳中東山開始出發(fā),王阿某負責開船,張某則負責電魚。6個小時后,當兩人正為自己的收獲沾沾自喜時,被巡邏民警逮個正著,當場查扣非法捕撈的17.5公斤魚。
次日凌晨,濱湖新城派出所民警又先后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唐某與張阿某。據(jù)了解,唐某曾因兩次非法捕魚被刑拘。8月18日,唐某又重操舊業(yè),獨自駕駛一艘泡沫船前往太湖水域進行電捕魚,當場被警方查獲鳊魚、白魚、昂刺魚等共計4.5公斤。而張阿某也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拘7個月。8月18日,張阿某再次觸碰法律紅線,被警方當場查獲昂刺魚、鯉魚、鳊魚等共計12.7公斤。
吳江警方介紹,這6名嫌疑人都是在明知太湖處于禁漁期的情況下,私自駕駛船只在太湖水域進行非法捕魚,以此來謀取非法利益。目前,王某與顧某被刑拘,其余4人均被取保候?qū)彙?jù)警方介紹,電捕魚對漁業(yè)生態(tài)有著毀滅性破壞,電流所到之處,不論大魚小魚全被電死,雖然有的魚只是電暈,但電流會對其性腺造成破壞,影響繁殖。在捕撈過程中,如果電瓶使用不當,還會給捕魚者自身帶來生命危險。因此,為了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以及自身安全,請遠離電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