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熟法院集中宣判三起盜搶案件,其中被告人陳某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孫某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被告人田某以強奸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三千元及退賠贓款。
其中一起盜竊案的被告人陳某曾有盜竊前科。2017年4月,陳某至常熟市虞山鎮,采用推門入室和插片手段分別潛入兩名被害人家中,竊得手機、首飾及現金共計價值6萬余元。另一起搶劫案的被告人孫某則更囂張,2017年2月20日,孫某在鬧市區街道尾隨被害人,采用拉倒被害人并用自行車鋼絲鎖毆打的手段,欲劫取被害人手中的蘋果7PLUS手機,因被害人反抗而未得逞,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的損傷已構成輕微傷。
另一起強奸、搶劫案件犯罪手段更為惡劣,被告人田某于2017年5月3日凌晨0時許,駕駛電動車尾隨被害女性,將對方攔停后強行拔掉車鑰匙,將其拉到路邊的小樹林內,采用言語威脅、拍裸照、毆打等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致其體表多處受傷,之后又強行劫得現金300元。
為保護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常熟法院依法嚴厲打擊盜搶犯罪,著力營造“安民”環境。據悉,今年上半年,常熟法院共審結盜竊案件327件,371人獲刑;審結搶劫案件10件,22人獲刑。盜搶案件數量約占審結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其中有29名被告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