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工作的鄭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說自己騎完"享騎"共享電單車還車后,他以為已經還車成功,但實際沒有成功。他眼睜睜地看著后臺一直在計費,最后金額飆升到 110 元。記者搜索了一下,發現"享騎"共享電單車的不少用戶都遇到過這個問題。

網絡配圖
市民投訴
扣費停不下,客服要他自己去找這輛車
目前在南京市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主要有" 7 號電單車"和"享騎"兩家,其中" 7 號電單車"大概有 8000 輛左右,而近期才進入市場的"享騎"投放量在 2 萬輛左右。8 月 17 日 11 時 35 分,鄭先生騎"享騎"電動車從珠江路未來城到新世界中心。12 時 20 分到達目的地后,鄭先生將電動車停在了就近的單車停放處。鄭先生看著單車 app 顯示還車成功后便安心離去。
當天下午,正在工作的鄭先生收到一條短信。信息來自"享騎電單車",告知他仍在使用單車,剛開始他以為只是系統出了錯并沒在意。直到下班前,鄭先生又收到一條"正在使用共享電單車"的短信。鄭先生很納悶,便打開手機點開了享騎電單車的 app,竟然發現自己原本只需花費 2 元的錢,當時顯示的卻是 35 元。
下班后,鄭先生通過找到享騎電單車的客服電話,打了很久才有客服接通。鄭先生說明情況后,客服卻回復"無法處理,也無法終止扣費",并要求鄭先生自己去找到這輛車,重新還車,才可以停止扣費。"但我當時已經在外地出差,沒辦法去找啊。"
于是,當天晚上,鄭先生的手機就不停地收到"親愛的小主,您本次騎行已超過 9 小時 45 分"、"您本次騎行已超過 11 小時 45 分" …… 鄭先生看著 APP 里不斷滾動的金額,十分郁悶:"我一晚上都沒睡好覺。"第二天早上 7 點 30 分,鄭先生再次收到短信,短信上顯示:鄭先生已騎行 19 小時 45 分,金額已經飆升到了 110 元。他再次不斷撥打享騎客服電話,最終在他的強烈要求下,客服答應為他處理。最終,鄭先生在被扣了 110 元車費后,"滾動的金額"才重新清零。
記者調查
不少用戶都有類似經歷,質疑享騎"持續扣費"
記者在享騎百度貼吧、微博等平臺發現類似的用戶投訴并不少,最多的一位用戶被扣了 300 多元。有用戶指出,可能是沒有還到共享電單車企業指定的地點,導致還車沒有成功,但不少用戶表示,"還有的確實是顯示還車成功了,不知道為什么最后還被扣費。"
"今天早上我也遇到類似問題,客服一直打不通"、"車子騎到半路加油門不走了,推也推不動,線上客服沒人理,白白等到 300 元押金和充的錢都扣掉"、"我明明把車還了,為什么后臺還在不停扣費?哪個電動車可以騎一天一夜不要充電的?這不是坑人嗎?"還有不少用戶說"打了 20 多遍客服,就是沒人接"。
享騎回應
可能用戶沒有把車停到指定地點
揚子晚報記者撥打了享騎電話 021-61984032 熱線電話,在一個小時內打了十幾遍,終于打通。客服主管告訴記者,由于共享電單車需要充電,所以企業設置了電子圍欄,人和車都在圍欄里,才可以還車成功。如果用戶不在電子圍欄里還車,可能就不成功。此外,還車時 APP 會出現一個 0%-100% 的刷新頁面,刷新成功后跳到付費頁面,才會提示還車成功,有些用戶可能比較著急,沒等頁面加載完畢,就退出走人了。而針對鄭先生首次撥打客服被"敷衍",享騎客服主管解釋,可能是第一次打的時候,車已經被借走了,正在使用中,所以客服才說"沒法操作";第二次打的時候,車子正好還了,停在那里,所以客服才可以幫用戶操作還車。
不過針對享騎的說法,不少用戶表示"不能理解"。"現在國家新的政策,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可能電單車企業的生存壓力比較大,"一位微博網友說,"但如果企業通過這種方法想多扣一些用戶的資金,是不是就有些不地道了?"
律師說法
車費被誤扣、錯扣,
不論用戶有無責任,企業都要擔責
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周健律師表示,如果是企業的原因,導致用戶還車不成功,那么所產生的費用,應由企業承擔。如果是用戶的責任,用戶需承擔部分責任,企業也要承擔相應責任。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23 條第 3 款的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或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需要由消費者舉證、證明,包括鑒定,實際上這對消費者來說是很困難的。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23 條的規定,對于六個月內發現的問題產生爭議,舉證責任由經營者承擔,經營者要證明這個商品在出售的時候、在消費者購買的時候是沒有問題和瑕疵的。
所以周律師建議,消費者在發現問題后,一定要第一時間保留第一現場的視頻、圖片證據,以及撥打客服電話的電話錄音等。用戶可以撥打 12315 進行投訴,也可以通過法律途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