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針對浙江同花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今年7月在旗下網站發布關于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失聯的誤導性信息,浙江證監局日前依據證券法規定對同花順網絡責令改正,并處以20萬元罰款。
經查明,7月5日,同花順網絡運營的同花順財經網站債券子站點使用網絡爬蟲軟件,從某網站自動抓取了一條2015年12月發布的關于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失聯的陳舊信息。同日,同花順網絡工作人員在文章錄入審核中未發現信息來源日陳舊、時間不匹配等問題,將早已過期的文章作為即時新聞在同花順財經網站債券欄目發布。7月6日中午,復星集團官方微博發布了辟謠聲明。
浙江證監局審理認為,同花順網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所述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