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一樁因為家庭財產糾紛牽出的安置房分配“官司”,到了議事會“一錘定音”,當事人心服口服。
俗語講“眾口難調”。安裝路燈這件全體村民翹首以盼的大好事,卻因為占地賠償、位置選取等個別村民的“小算盤”,遲遲無法推進。議事會“出馬”,這些難題和質疑全都“迎刃而解”,贏得了村民“點贊”。
俗話又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小區環境疏于管理,垃圾不入箱成為常態,人人都認為事不關己,最終全體陷入“垃圾圍城”的困境。議事會精心制訂“破題”方案,議事會成員發動黨員、志愿者帶頭示范,形成了小區環境事關人人的新常態,小區面貌煥然一新。
一個個社區協商的小成果,折射出了張家港市城鄉社區治理的“大蛻變”。近年來,張家港市以推進城鄉社區協商為突破口,引導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積極探索基層社會治理的新模式。其中,社區協商成為激活社區治理“一盤棋”的關鍵“落子”,也成為匯聚民意、凝聚民心的有力抓手。
黨建引領+議事平臺,通過協商民主找到了自治的好形式
去年12月,在第四屆“中國法治政府獎”的評比中,張家港市報送的“社區協商——基層治理法治化的新探索”項目以最高分獲得殊榮。其主要做法是,在厘清政府與村(社區)權力邊界的基礎上,通過設立議事會,搭建議事平臺,協商處理村(社區)相關事務。
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青峰評價說,張家港市以社區協商為突破口,通過加強社區協商制度建設、健全社區協商機制、規范社區協商程序、引導社區依法處理社會矛盾,對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進行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實踐和探索,打造了新時期城鄉基層治理的新樣板。
這個新樣板,源于楊舍鎮的探索實踐。2015年,面對城鄉社區治理的新問題和新挑戰,楊舍鎮選取29個城鄉社區試點推行以村民議事會為主要形式的社區協商,創新構建了“基層黨組織領導—村(居)議事會民主協商—村(居)民代表大會民主決議—村(居)委組織實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民主監督”的基層群眾自治新機制。“堅持黨建引領是方向,搭建議事平臺是抓手。”楊舍鎮相關負責人說。
截至目前,楊舍鎮各村(居)議事會協商解決各類微實事700余件,信訪量下降了三分之一,大大提升了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在裝了路燈的楊舍鎮李巷村,村民議事會議事長李金元說:“看到村民在路燈下休閑娛樂,我們心里比這燈還亮堂呢。”
蘇州市民政局副局長胡躍忠說,“楊舍實踐”歸結起來就是“五個一”:即轉變一個觀念,確定居民群眾主體地位;把好一個方向,確保黨建引領作用有效發揮;開好一個村(居)大會,確保村(居)民參與自治有效實現;訂好一個章程,確保基層自治制度化;建好一個平臺(議事會),確保“由民作主”常態化落到實處。
全國村民自治知名專家、江蘇省首批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金太軍教授說:“議事會的作用是對民意的吸納與整合,是體制內的一種深化和拓展,通過協商民主找到了自治的好形式。” “四個有”+“六個化”,搭起可推廣
可復制的“框架”
張家港市有153個農村社區和135個城市社區。每個社區利益主體和訴求不盡相同,但因地制宜的社區協商,則是撬動社區治理的強力“支點”。張家港市民政局局長范一明說:“讓民主議事落到實處、讓群眾得到實惠,對增強群眾參與基層民主自治積極性極其重要。”
除了楊舍鎮各個城鄉社區的“組團”試點外,金港鎮后塍中心社區建立鄉賢理事會,南豐鎮永合社區通過社會組織提供專業技能組織居民商議樓道公約等,都豐富了治理形式。
社區協商可以靈活多樣,但角色定位不可偏離。議事會只是一個議事的平臺,而不是新成立的機構,議題的產生、議事的成果都需要供村兩委審議、把關。張家港市委書記朱立凡說:“就是要通過這個平臺,讓老百姓有話好好說,有事商量辦。”
在試點探索的基礎上,通過剖析典型,經過提煉總結,張家港市搭起了一個可推廣可復制的“框架”,概括起來就是“四個有”“六個化”:即有方向、有底線、有秩序、有活力,黨引民治實效化、社區協商制度化、基層治理法治化、治理主體多元化、服務體系社會化、信息資源統籌化。
緊扣“框架”,張家港市出臺了《關于深化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導意見》,作為加強和完善社區治理的行動“大綱”。《意見》明確指出,要優化議事協商平臺,各地可因地制宜創新推行村民議事會、村民決策聽證、民主評議等形式的社區協商。
其中,圍繞協商什么、怎么協商以及協商成果如何運用的核心問題,張家港市明確了主線:黨建引領保方向,守好法治兜底線。特別是,關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村民日常生活反響較為強烈的事項要必議、多議,議題的產生、篩選、協商、審議、執行、監督等各環節都要有明確的責任主體,做到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確保議案能夠落實到位。
兩大試點+三個同步,打造具有張
家港特色的基層治理模式
張家港市基層社會治理的“蛻變”,得益于兩股“東風”:擔綱全省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的重任,并申報農業部、民政部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新增試驗任務,承擔了以農村社區為基本單位的村民自治試點任務。
范一明說,在推進村民自治國家級試點工作時,將協同推進全省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建設,實現兩大試點任務的融合發展和集成創新,真正構建新形勢下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的生態系統,打造具有張家港特色的基層治理模式。為此,張家港市將實現“三個同步”:
——在落實黨建引領上同步發力。堅持黨引民治,加強基層黨組織“民主選舉、民主議事、民主決策”的規范化水平,引導黨員參選村(居)民代表及議事代表,村(社區)黨委(總支)成員可以兼任議事會代表,議事代表中黨員比例在40%左右,議事會召集人原則上由黨員擔任。完善組織網絡,探索形成“社區黨總支+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的新型社區黨組織網絡架構。加強區域黨建,有效整合區域服務資源,主動幫助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解決資源不多、能力不足等問題。引入項目微創投理念,深化黨建項目化管理。
——在完善自治體系上同步設計。推進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和實施細則以及村規民約等社會規范制定工作,注意吸納非戶籍居民共同參與,并經村(居)民會議的審定通過后頒布實施。激發多元參與力量,協同建設多方參與的城鄉社區治理機制,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引導駐村(社區)單位和基層各類群體依法有序參與“共駐共建”,實現轄區內資源共享。
——在提升社區服務能力上同步推進。全面推廣“三社聯動”,3年內覆蓋村(社區)數不少于60%。推進城鄉社區減負增效,推行社區工作準入機制,建立以群眾滿意度為主要權重的社區考核機制。推進城鄉社區服務社會化,推進社區工作站“一口受理、全科社工”服務模式,發揮社區發展基金會作用,統籌各類社區建設相關資金,支持村(居)民自治類項目。發揮社會組織服務支持系統作用,引導建立各類型社區社會組織。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協商,并為社區協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加強智慧社區建設,更好地為群眾提供精準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