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鄒強)近日,昆山交警對用便簽紙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駕駛人毛某,依法處以罰款200元并記12分的嚴厲處罰。
7月11日晚上9點10分左右,昆山交警玉山中隊在當地前進路、白馬涇路路口設卡進行大整治時,發現一輛沿前進路由西向東駛來的白色轎車的車輛號牌上,似乎粘了什么東西。民警于是攔車檢查,結果發現該車的前后車輛號牌上,都貼著一張便簽紙,正好將車牌上的數字“8”遮蓋掉。
經過民警詢問,該車駕駛人毛某承認了自己故意遮擋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當晚,他去附近某飯店吃飯,把車輛違停在虹橋路上。由于擔心被電子警察抓拍到,“聰明”的毛某拿出便簽紙,將前后車牌中的數字“8”貼掉,不料被交警當場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