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區域將重新調整
蘇報訊(記者 鄒強)昨天上午,我市召開貫徹落實《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動員部署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經蘇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為我市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今年1月1日起,市政府實施了《蘇州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我市市區禁放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的正式實施,為禁放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撐。根據市禁放辦相關工作意見,“禁放條例”實施后,要對原有禁放區域進行重新調整。各區政府將綜合考慮人口分布、區域特點和民意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科學合理的劃定本行政區域的禁放區域。禁放區域經市政府統籌規劃后,統一向社會公布。
會議要求,“禁放條例”正式實施后,各地各部門要立即全覆蓋、多層次、多形式地開展禁放宣傳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新增加禁放區域的宣傳。新擴增禁放區域內的新村小區,《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必須發放到每家每戶,確保禁放條例家喻戶曉。
與此同時,禁放區域內將全面禁止銷售煙花爆竹,確保做到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銷售”。會議要求各地及時做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清理取締工作,加強對煙花爆竹零售業主的規勸引導,積極幫助轉型經營,按照規定統一回購庫存煙花爆竹并給予經濟補償。今年9月底之前,禁放區域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必須全部停止銷售煙花爆竹。各地要結合各社區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煙花爆竹置換點。特別是新擴增的禁放區域內,原則上每個新村小區都必須設置一個煙花爆竹置換點。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李京生在會上指出,今年是“禁放條例”實施的第一年,明年是禁放工作的關鍵之年。禁放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將為今后禁放工作常態長效打下堅實基礎。各區政府要突出工作重點,狠抓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要強化責任擔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較真碰硬的作風,克服畏難心理和厭戰情緒,堅決打好禁放攻堅戰,為群眾營造一個安全、干凈、舒適、文明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