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駐相城首席記者 周瀾源)近日,相城法院宣判了一起由三名家庭成員參與的販毒案。
據(jù)相城法院工作人員張潔介紹,李強和李紅(均為化名)是姐弟倆,初中畢業(yè)后就外出務工。李強和王云在打工時戀愛并同居,生下一子。姐姐李紅也和男友郁風住在一起。四個人均為90后。
2016年9月16日晚上,王云在家里鞋柜邊的盒子里發(fā)現(xiàn)一袋每小包都包裝好的像冰糖一樣的東西,便問李強“那是什么”。李強說是“大冰”。王云聽了一驚:原來李強在販毒!但想到一家人的開銷都壓在李強一個人身上,她便沒再吱聲。后來,由于郁風生病住院,姐姐李紅忙得顧不過來,李強不得不幫忙陪護。眼看自己來不及送貨,為了不耽誤“生意”,李強想到了同居女友王云。他安慰自己,只讓王云幫忙送送貨應該不算是“交易”。于是,他把聯(lián)系買家的專用手機交給王云,讓她在約定時間給來電的“客戶”送貨。就這樣,去年9月至10月間,李強在黃埭鎮(zhèn)單獨或通過同居女友王云和姐姐李紅多次向他人販賣冰毒。其中,李強自己販賣毒品9次,女友王云參與販賣毒品4次,姐姐李紅參與販賣毒品1次。
經(jīng)相城法院審理,李強、李紅共販賣毒品22.19克;王云多次販賣,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根據(jù)三人在販毒中所起的作用等,法院判處李強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王云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李紅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