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20日,杭州市余杭區法院宣判一例“刷單入刑”案。據悉,這是全國首例組織刷單炒信被判刑案件。
2013年2月,90后江蘇人李某創建“零距網商聯盟”網站,并利用YY語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單炒信平臺,吸納會員參與刷單炒信。
據介紹,這些會員為淘寶賣家注冊賬戶,會員通過平臺發布或接受任務,相互刷單炒信。平臺為此制定了規則和流程,并向會員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證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臺管理維護費及體驗費。案發時,平臺有會員近1500名。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共收取平臺管理維護費、體驗費及任務點銷售
收入逾30萬元,另收取保證金共計50余萬元。
余杭區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明知是虛假的信息仍通過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且屬情節特別嚴重。法院當庭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90萬元。
據介紹,李某還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于今年5月16日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余杭區法院予以并罰,決定對李某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并處罰金9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