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小哥送餐出車禍 向外送公司申請賠償獲支持
蘇報訊(記者 張帥 通訊員 王玥玥)去年9月,外賣送餐員朱某在送餐過程中發生車禍住院,產生醫療費等共計2萬余元。治愈出院后,朱某向外送公司申請工傷賠償,遭到拒絕。外送公司的理由是,2016年初,該公司在招聘網站上發布了“一站到家服務部”招募某外賣平臺“送餐騎手”的消息,送餐騎手朱某是與“一站到家服務部”簽訂的《個人運輸配送協議》,所以朱某申請工傷賠償是找錯了對象。
朱某索賠無果,于是向蘇州工業園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求助。接受朱某的維權申請后,仲裁委員會認定,外送公司與朱某存在勞動關系,應支付相應的賠償款項。
對于這一仲裁,外送公司表示不服,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銷園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改判該公司與被告朱某不存在勞動關系。
日前,園區法院駁回外送公司訴請,支持園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園區法院查明,原告外送公司確認的招聘信息已明確原告的業務為某外賣平臺蘇州地區的外賣服務,而朱某的工作服、工作帽、日常工作軟件足以表明被告從事的工作為該外賣平臺下的外賣送餐工作,被告朱某的工作內容與原告外送公司的業務相吻合,因此法院確認原被告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據此,朱某可以依法向外送公司申請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