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州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
名城新聞網訊(記者 熊曙光)暑期即將到來,不少家長在考慮為孩子報培訓機構。蘇州市經審批(登記)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多達上千家,在面對林林總總的培訓機構,市民如何辨別和選擇培訓機構?今天(6月14日),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選擇培訓機構應從下面四個方面來查看。
一看辦學資質。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分別由教育、人社、工商行政部門審批或登記,由教育、人社部門許可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法人證》等合法證件,由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經營性民辦教育機構,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這些證件原件應公示于培訓機構顯著位置,市民報名時要注意鑒別證件審批(登記)機關公章,知曉所選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上述三類培訓機構都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管理,即如辦學地點在某個市(區),則審批(登記)應在所屬地的教育、人社或工商局,培訓機構如果出示的是非所在市(區)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均屬無效。
二看宣傳廣告。《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蘇教規[2010]1號)規定:“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招生廣告須經審批機關備案后方可宣傳”。市民在瀏覽培訓機構的宣傳廣告時,務必要查看辦學機構校務公開欄中公示的作為廣告備案表附件的廣告備案樣張內容與手中宣傳廣告內容是否一致,廣告備案表上同時刊有廣告備案編號(格式為“蘇教廣字【審批年份】××××號”)、辦學許可證號、收費標準等。
近年來,虛假、夸大類廣告較多,發布形式也由傳統的廣告單改為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載體,以“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權威測評或以‘蘇州市’的名義”等形式進行宣傳,市民朋友們請務必仔細甄別。
三看收費公示。《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部分非法定培訓收費備案的通知》(蘇價費[2015]185號)規定: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以及高校舉辦的非法定培訓應當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實施并收費。實施培訓前,應當向社會公示培訓內容、培訓計劃及培訓收費標準等,以合同約定形式確認相關收費頻次、計費方式、退費情形等條款,切實保障培訓對象合法權益。因此,市民在交費前一定要通過閱讀學校校務公開欄內的收費標準和辦法。
培訓機構收取學費后,應向學員開具正規的發票。學員應妥善保管此發票,如因特殊原因退費時,需持交費發票,由培訓機構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培訓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價規[2013]2號)第1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特別要提醒市民的是,少數培訓機構以公司市場化運作的名義,采取“預收返還”的方式收費,一次性收取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費用,以其利息來沖抵培訓費,年化收益率大大高于銀行利率,這種收費方式不僅屬嚴重違規,而且有非法集資的嫌疑;也有少數培訓機構以高折扣為誘惑一次性收取數年的培訓費,市民不要被打折所迷惑,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身利益。蘇州市民辦教育協會于2014年6月印制了《蘇州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服務合同》,我們鼓勵市民主動要求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
四看官方網站。蘇州市教育局在“蘇州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px.szjyj.gov.cn/pnem)“機構信息查詢”欄目提供了市、轄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名單,市民可查詢機構名稱、辦學地址、辦學內容、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
最后,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市民,暑假是學生享受快樂、體驗社會、親歷自然的時間,家長應合理安排這段長達兩個月的假期,不要讓孩子周旋于各種考試和培訓之間。如果要滿足孩子個性發展需要,也必須要科學地為孩子選擇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等方面的培訓課程,不能脫離孩子實際,盲目從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