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揚州江都居民老方收養了一名出生僅3天的女嬰,后撫養她成人、供她上大學、送她出嫁。如今,老方年逾6旬,無依無靠,卻訴至法院,要和養女解除收養關系。感情原本很好的養父女為何鬧到法院?近日,江都區法院找準雙方“心結”,通過調解,讓這對父女重歸于好。
養女外嫁不管不顧
養父寒心,要斷絕關系
老方,今年61歲,25年前,他在江都某鄉鎮一路邊,撿到一名剛出生3天的女嬰。當時,老方和妻子沒有孩子,就收養了這名女嬰,取名小霞。兩三年后,妻子離他而去,老方開始獨自撫養小霞、供她讀書。
小霞也很爭氣,努力學習,考入大學。這讓老方很是欣慰,他盤算著,等小霞大學畢業后,他就托人在江都給小霞找個好工作、好婆家,到時候再把老宅翻新,給小霞做婚房……然而,他做夢也想不到,這個計劃隨著一個男孩的出現,被全部打亂了。
小霞在大學期間,和同學阿辰相戀。阿辰是外地人,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困難。老方得知后,堅決反對。可小霞鐵了心,非阿辰不嫁。兩年前,小霞大學畢業,為了能和阿辰在一起,她偷出戶口本,和阿辰登記結婚。
生米煮成熟飯。老方再反對也沒用,只好默認了這個女婿。此后,小霞離開江都到外地和阿辰一起生活,老方獨自在江都農村。因為身體有殘疾,他靠著低保維持生活,父女倆來往越來越少。
真正的矛盾開始于去年。老方說,當時,他為了能讓小霞日后能有更好的生活,準備翻新老宅,以后作為遺產留給小霞。可他拿出自己全部的積蓄,還差四五萬元翻建費。他認為,既然房子是給小霞的,讓他們出四五萬元是應該的,遂找到小霞夫婦。沒想到,卻遭到拒絕。此時,老方不禁聯想到,他之前生了一場大病,身邊也無人照料,再想到自己含辛茹苦拉扯小霞長大、成家,如今,養女對他不管不顧,以致自己落到如此凄慘境地,越想越覺得寒心,決定要和小霞斷絕關系。
養女自稱經濟困難
尚未報答,不愿解除關系
3月1日,老方來到江都區法院起訴,訴訟請求有兩個:請求法院判決解除他和小霞的收養關系;要求小霞返還撫養費、教育費合計44萬元。
當天,江都區法院受理此案。為了找到這對養父女矛盾的“癥結”,法院在向老方了解大致情況后,又通過電話聯系到了小霞,對方一聽老方要和她解除收養關系,很是氣憤,不僅不同意老方的訴訟請求,也不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更不想和老方溝通。
在法官多次溝通、勸說下,小霞的態度一點點發生轉變,也漸漸對法官敞開心扉,道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她說,如果老方執意要撫養費和教育費,她愿意給,但是依她的實際情況,根本拿不出這么多。而且,她更在意的是,老方含辛茹苦撫養她成人,她尚未報答,因此,不愿意和老方解除收養關系。
對于為何不經常回家看望老人、不支持老人翻建房屋,小霞的回答是,她并不是不孝順,也不是不想去看養父,只因她婆家家境貧困,她大學畢業后,就結婚生子,幾乎沒有收入。為了維持開支,她在孩子剛兩個月時,就不得不出來工作,時間和經濟條件都不允許她經常來江都探望養父,更沒有能力拿出四五萬元支持養父翻建房屋。
法官找準“癥結”調解
養父女相互體諒冰釋前嫌
隨后,法官先后到老方所在村等地進行走訪調查,結果證實,小霞所說的情況屬實,其間,法官還了解到,小霞從小懂事、孝順,這對養父女的關系一直很和睦,只是在小霞外嫁后,父女之間來往不多,漸漸有了隔閡,而老方也因生活無依,心中有些委屈。在隨后的談話中,法官也看出,老方打官司多半是出于這些委屈,其實,他并非一定要和小霞解除收養關系。
通過兩個多月的調查,法官漸漸摸清了這對養父女的矛盾所在。近日,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法官的調解下,老方體諒小霞的不易,小霞也明白了老方的委屈,當天,雙方均表示愿意調解,并達成調解協議,大致內容為,雙方仍維持養父女關系;自今年5月起,小霞每月支付1200元贍養費給老方,老方日后如行動不便由小霞負責照顧,小霞承擔老方養老送終的所有責任和費用。
同時,小霞表示,等孩子再大一點,她會經常帶孩子回江都看望老方,如果老方愿意,她也會把老方接過去生活。
當天,江都法院考慮到老方系低保戶等情況,本著人性化的角度出發,減免了本案的訴訟費。調解結束后,父女倆冰釋前嫌,一起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