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年年底前,六類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全部關閉。《蘇州市安監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近日正式出臺,從今年到2019年11月,蘇州開展危化品綜合治理。
根據實施方案,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從2017年1月開始,至2019年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2017年1月為部署階段;第二階段為整治階段,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集中整治,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2019年11月為總結階段。
今年年底前,全面摸排職責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和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化工、醫藥、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等行業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建立相應行業領域企業的危險化學品風險分布檔案。重點排查重大危險源,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分級、安全評估,完善相應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突出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結合風險評估結果和現實管理狀況,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風險和隱患,制定整改措施意見。
為有效防范遏制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兩減六治三提升”和“四個一批”專項行動要求,督促指導各地對存在下列問題的企業實施關閉:未經許可,或者超越許可范圍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證等相關資質,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與周邊居民區和重要公用建筑設施防火間距、安全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等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企業生產裝置長期停車、裝置重啟存在不可控安全問題的;列入2016年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紅表的;其他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2017年底前關閉一半,2018年底前完成。
與此同時,全面啟動實施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底數,通過定量風險評估,確定分批關閉、轉產和搬遷企業名單。要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立即淘汰列入淘汰目錄內的工藝技術落后、安全隱患大的落后產能。配合經信部門全面開展化工行業優化提升整治專項行動,到2018年底,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化工企業,堅決予以淘汰,重點完成長江沿岸重點規劃區域化工企業的關停并轉遷任務及太湖、陽澄湖一級保護區內化工企業的關停并轉遷任務;到2019年底,化工行業企業總量在2016年底排摸數量的基礎上,沿江地區壓減30%,其他地區大幅下降。提高行業準入門檻,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化工重點監測點和提升安全、環保、節能水平及油品質量升級、結構調整以外的改建項目),新建(含搬遷)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已經依法完成規劃環評審查的化工園區。涉及光氣、液氯、液氨、硝酸銨、硝酸胍等物品且與周邊安全距離不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的生產經營企業儲存場所,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實現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遠程不間斷采集檢測,未設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的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