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車道發小廣告 一女子被罰50元
蘇報訊(記者 鄒強)日前,昆山交警對一名在機動車道內發小廣告的女子處以50元的罰款,這也是全市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動開展以來,我市首例對行人在機動車道內發傳單作出的處罰。
近日早高峰時段,昆山市長江路中華園路路口車來車往。正在路面執勤的交警發現,不遠處有一名女子在機動車道等綠燈的汽車之間來回穿梭,非常危險。民警于是上前查看。
原來,這名女子趁長江路南北向信號燈為紅燈時,迅速向停在路口等綠燈的車輛身上插廣告小卡片。民警立即將這名女子帶離機動車道。經詢問,該女子自稱姓金,受人雇傭在該路口派發小廣告。金某起初說自己是第一次到路面派發小卡片,請求民警“教育教育算了”。當民警質問她為啥動作這么精準嫻熟時,金某這才低頭承認,自己以前在其他路口也散發過這種小卡片。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金某處以50元的罰款,并對她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