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訴訟平均40天就結案
蘇報訊(駐常熟首席記者商中堯 通訊員 吳歡)常熟法院前天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快速審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原告張某在拿到欠款后說:“我的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只花了十多天,不僅為我們當事人節省了時間與費用開支,也讓我們真切感覺到法院工作的高效。”
小額訴訟作為民事訴訟法確定的一項法定程序,具有簡易化的程序設計、低廉的訴訟成本以及高效便捷的裁判過程等制度優勢,是一項行之有效的司法改革成果。常熟法院不斷創新舉措,從立案、審理、程序轉化多個環節著手,扎實推進小額訴訟程序在該院順暢運行。從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該院受理的標的額在法律規定限額以下的民商事案件數量為6609件,其中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有4560件,適用率達69%,案件平均審理天數40天。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各類民商事案件類型多元,基本涵蓋了物業糾紛、勞動合同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和其他民商事糾紛等大部分民商事糾紛,充分發揮了小額訴訟的制度優勢,結案效果良好。
“首先把好立案關,從源頭上確保符合條件的小額訴訟‘應用盡用’;其次把好轉換關,對于‘小轉普’案件,須嚴格審批;再次把好審查關,在審理中對是否符合小額訴訟適用條件進行主動審查,對‘應用未用’的案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適用。”該院民一庭庭長馬建鋒介紹說,小額訴訟制度不僅及時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降低了訴訟成本,同時進一步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常熟法院在總結前期小額訴訟適用工作的基礎上,已于去年10月出臺《關于開展案件繁簡分流及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通知》,正式開展案件繁簡分流及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從制度完善、人員保障以及審判路徑探索等方面進一步提升小額訴訟審判工作質效,充分發揮小額訴訟快審快結制度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