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有著大好的前程,卻誤入歧途大肆販賣個人信息,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先后共出售了100多萬條數據信息,結果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刑。近日,徐州沛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吳某現年28歲,2013年大學畢業后就出來打工,目前在一大型國際公司工作,在單位里他一向被大家稱作“老實人”,平時工作勤奮,經常加班,頗得老總認可。
因平時工作原因,吳某接觸到的公民個人信息比較多,一次公司領導指派吳某一項任務,把公司的某項業務通過短信群發的形式做一個小型廣告,但這需要大量的個人電話號碼數據,而單位里又無法提供,因此吳某只好在網上發布消息,詢問別人有沒有相關的信息,很快就有人聯系上了吳某,稱手里有很多這種數據,但是需要收費后才能給吳某。
吳某很好奇,就一些普通的電話號碼數據信息還能賣錢?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網上有很多人利用一些手段收集公民的個人信息,不單單這些電話號碼能賣錢,甚至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都是出售對象。雖然最后因為對方報價太高吳某沒能購買到這些電話,但一個基于此事的掙點“外快”的想法漸漸萌芽。
自有了想法之后,吳某就開始行動起來,他先是在網上發布求購信息,通過QQ群聯系上了幾個賣家,從他們那里花了300多元錢購買了第一批的大量數據,包括車主信息、業主信息、股民信息等等,吳某通過整理匯總,分門別類的將數據進行統計分類,然后在網上利用QQ聯系買家,根據買家需求對這些數據進行售賣。因為吳某對這些數據整理的比較“專業”,用起來十分方便,“生意”倒還不錯。
再后來,只是從別人手里買來的數據已經無法滿足買家們的需要,于是吳某便開始自己在網上搜集公民個人信息,一次偶然間,吳某發現了一款軟件,通過付費使用,他下載到了大量的車主信息,包括車主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甚至涉及到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利用這些信息,吳某在QQ平臺上大量和所謂的“客戶”交易,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先后共出售了100多萬條數據信息。
自吳某有了這個“財路”之后,白天上班工作,晚上一方面利用軟件搜集整理公民個人信息,一方面在網上發布出售消息并和買家聯系。而“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吳某的“生意”很快被有心人舉報至公安機關。案發后,吳某后悔不已,本來的大好前程,因一時邪念筑下大錯,但吳某始終認為:只是在網上出售一些基本信息,沒掙多少錢也沒有太大的危害,為什么會有如此下場?
法院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