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選定今年專項執法首批案件——山東墨龍(*ST墨龍,002490)信披違規案處罰決 定公布。15日,山東墨龍公告,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恩榮及其子張云三涉嫌內幕交易和超比 例減持未公告,被罰沒1.53億元。與此同時因信息披露違法,山東墨龍等18人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據《證券日報》、澎湃新聞網
實控人被定兩宗罪
根據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控股股東張恩榮涉嫌超比例減持“山東墨龍”未信息披露,張恩榮、張云三涉嫌內幕交易“山東墨龍”股票。
證監會表示,張恩榮分別于2014年9月26日、2017年1月13日減持“山東墨龍”股票1390萬股、3000萬股,減持比例分別為1.74%、3.76%;副董事長、總經理張云三于2016年11月23日減持“山東墨龍”股票750萬股,減持比例為0.94%。張恩榮、張云三系父子關系,兩人作為一致行動人,在上述期間累計減持山東墨龍股票5140萬股,合計占山東墨龍總股本的比例為6.44%。張恩榮、張云三所持山東墨龍已發行的股份比例累計減持5%時,未進行報告和公告。
此外,張恩榮、張云三作為內幕信息法定知情人,有強烈交易動機,利用山東墨龍虧損的內幕信息未公開之際賣出股票,獲取更多資金。張云三刻意隱瞞山東墨龍實際虧損的事實,同期賣出山東墨龍股票獲利。張恩榮作為山東墨龍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雖長期不過問山東墨龍經營,但在減持前與山東墨龍財務負責人楊晉有過接觸,且不能合理解釋自己在不了解山東墨龍經營情況下,就愿意減持股票并借錢給山東墨龍的原因。
對此,證監會對張恩榮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張恩榮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032.41萬元,并處以6097.23萬元的罰款。對張云三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792.9425萬元,并處以5378.8275萬元的罰款。
年報涉嫌虛假記載
山東墨龍還公告了另外一份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山東墨龍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報告涉嫌虛假記載,山東墨龍涉嫌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
證監會認定,山東墨龍2015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涉嫌虛假記載,2016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涉嫌虛假記載。
2015年以來,為了粉飾季度報告、半年報財務數據,山東墨龍在真實財務數據的基礎上,通過調增《借出明細表》中的銷售單價虛增暫估收入,同時少結轉銷售成本(包括暫估銷售成本和已開票收入對應的銷售成本),從而實現凈利潤的虛增。經上述調整后,2015年、2016年的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從虧損調整為盈利。
此外,根據舉報線索,山東墨龍分別于2014年12月、2016年6月對子公司壽光懋隆新材料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增資4億元和3億元,屬于《證券法》規定的重大投資行為,但是公司沒有及時披露。
兩次“精準減持”套現
減持理由難以服眾
*ST墨龍引起資本市場關注,主要源于公司業績變臉和公司董事長及高管的違規減持。去年10月26日,公司發布的三季報預計2016年凈利潤同比扭虧為盈,凈利潤金額為600萬—1200萬元。
然而時隔幾個月后,公司對去年全年凈利潤的再披露就已是巨虧。今年2月3日,*ST墨龍發布2016年業績修正預告,當期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3億至-4.8億元。
在預盈公告發布后以及業績“變臉”公告發布前,張恩榮、張云三父子進行了大規模減持,則踩點極為精準。數據顯示,張氏父子分兩批進行減持,合計套現3.6億元。
去年11月23日,張云三通過大宗交易減持750萬股,減持均價10.97元,套現逾8000萬元。今年1月13日,張恩榮再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3000萬股,占總股本的3.76%,減持均價為9.25元,套現近2.8億元。
4個月股價下跌五成
或面臨投資者索賠
自*ST墨龍對業績預告進行修正后,公司股價就一路下跌。1月26日,*ST墨龍收盤價是9.34元。在春節假期休市之后開盤的第一天,也就是2月3日,受業績變臉影響,公司股票當天下跌8.89%。在公司接連被立案調查、“戴帽”等負面消息影響下,股價持續下跌,5月12日盤中創下歷史低點4.33元/股,自1月26日至今,公司股價跌去一半之多,跌幅達54%。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認為:“*ST墨龍的違規行為,給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有意索賠的投資者正在增多。”
在*ST墨龍案件中,同時存在兩個虛假陳述和一個內幕交易,后續*ST 墨龍以及張恩榮父子將面臨投資者的索賠。在山東及張恩榮父子被調查前后,股價下跌非常厲害,投資者損失慘重。
據了解,在2016年3月31日到2017年3月22日之間買入*ST墨龍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2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ST墨龍股票、符合虛假陳述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發起此次索賠。
而在2016年10月1日到2017年4月3日之間買入*ST墨龍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3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ST墨龍股票、符合內幕交易違規的索賠條件的投資者,也可以發起索賠。
■延伸閱讀
證券監管提速
證監會于5月12日對外發布消息稱,對雅百特和*ST墨龍(002490)的案件已經調查、審理完畢,擬作出處罰。從立案調查到調查完畢,雅百特只用了35天,*ST墨龍也只用了52天,再算上年初只用了45天就完成調查的*ST慧球,可以說證監會的監管在提速。
根據證監會查明的信息,兩家公司均涉及巨額的財務造假。
這樣的調查速度,和證監會以往的表現形成了鮮明對比。證券史上,曾有過寶碩股份在八年之后才出調查結果的極端例子,大多數案件往往也需要一年多時間。
證監會在雅百特和*ST墨龍調查上展現的高效神速,今年早先也曾在*ST慧球出現過。該公司從1月9日晚間公告被立案調查,到2月23日晚間公告調查結果,一共只花了45天時間。值得一提的是,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間買入并在2016年1月8日仍持有慧球,或者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間買入并在2016年8月25日持有*ST慧球的投資者,也是可以索賠的。
據《金陵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