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回避規定,防止說情打招呼,從關心愛護、嚴格要求干警的角度出發,日前,常熟法院出臺《關于開展離職、退休人員廉政互談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對離職、退休人員的行為提醒。
《實施方案》強調,“廉政互談”是黨內監督的一種細化方法,是預防司法不廉的有效手段,通過深入互談,促進離職、退休人員與在職干警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永葆黨員干部的政治本色和清正廉潔的法官本色。
《實施方案》對廉政互談的目的、對象、內容、組織、方式、時間和要求等七個方面作出了規定。在互談的九項內容中,明確了離職、退休人員的不同互談重點。對離任的法官,提醒重申《法官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審判活動中認真審查訴訟代理人資格的通知》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禁止江蘇省離退休法院工作者協會及其成員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通知》等精神,重點強調對從事律師職業限制的相關規定;對退休的法官,積極為其創造從事公益服務、發揮余熱的條件和平臺,展現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法院將通過這一方案的實施,深入開展互談活動,保證相關人員在離職、退休后,仍然保持自律,自覺維護法院形象和法官聲譽。
常熟法院歷年來都將黨風廉政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抓早抓小、落細落實。此次《實施方案》的出臺,將與法院機關作風建設積分制考核、“兩個責任”層級管理、廉政談話等機制進一步融合,在過硬隊伍建設中合頻共振,在規范離職、退休人員行為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