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馮佳)一年內價格違法行為舉報投訴超過3次的,就被納入“價格舉報投訴重點監控對象清單”,昨天,市物價局發布信息稱,我市實施價格舉報投訴清單銷號制度以來,2015年初納入清單重點監控的經營者有15家,目前減少到只有3家。
為進一步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有效維護群眾價格權益,市價格舉報中心建立《價格舉報投訴清單銷號制度》。以12358全國價格監管平臺運行為契機,通過大數據查詢等功能,每年年初把上一年內有價格違法行為舉報投訴超過3次的被舉報人,納入“價格舉報投訴重點監控對象清單”,逐個編號,跟進開展約談、提醒、上門指導和不定期暗訪等工作,兩年內無同類問題發生的方可在清單中銷號。
清單銷號制度有效增強了經營者的自律意識,規范了市場價格行為,減少了部分經營者價費糾紛多發的問題。納入清單重點監控的經營者2015年初有15家,去年年初減少到5家,今年年初減少到3家,重點監控對象個體被投訴的次數也從最多的17次減少到4次。針對上榜價格舉報投訴重點監控對象清單的企業,今年3月以來,市價格舉報中心還先后對某大型連鎖超市、市區某停車場等進行走訪,根據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對其進行約談,并現場宣講價格法律法規和價費政策,圍繞做好明碼標價工作、避免價費糾紛等問題進行現場指導,幫助商家們增強依法經營、誠信經營能力。
市物價局的相關負責人說,重點監控對象在納入清單管理的同時,還將納入價格誠信體系管理,通過社會價格服務監督網絡,實現對重點對象的日常價格行為的規范,從源頭上減少價費糾紛發生,維護群眾合法價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