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衛生監督所獲悉,該所針對我市兩名醫師違規行醫行為開出了“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通知書”,這是《蘇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施行以來,我市首次開出醫師不良執業 “罰單”。
日前,市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在對我市某口腔診所進行日常巡查中發現,該診所的執業助理醫師宋某、陳某的醫師執業注冊地在河南,在沒有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的情況下,兩人均在我市單獨從事口腔診療活動,屬違規行醫。情況核實后,執法人員依據《辦法》,對上述兩名醫師分別給予記4分處理。
據介紹,《辦法》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對在依法執業、醫德醫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醫師進行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按照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共列出49種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設置1分、2分、4分、6分和12分等五種記分分值。根據《辦法》,當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到一定分值時,將依法對醫師給予一定的處理如重新參加培訓、暫停處方權等,嚴重的將影響醫師定期考核,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等,以此督促醫師加強依法執業意識,規范其依法執業行為。
“這次是我市首次對不良醫師職業行為記分,標志著張家港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已真正進入實施階段。”市衛生監督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將進一步加強全市范圍內注冊醫師的監督管理,對檢查過程中發現及其他部門移交的情況及時調查核實,發現醫師有不良執業行為的,落實記分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