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區推進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評價
職工滿意度未達80% 企業不能評“示范單位”
蘇報訊(記者 胡毓菁 通訊員 葉譽)近日,姑蘇區舉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評價推進會暨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培訓,通過“如何開展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等培訓內容,引領全區工會切實履行勞動法律監督職責,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積極促進勞動關系和諧。據悉,姑蘇區總工會已制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評價方案》,將對轄區各級工會開展勞動法律監督情況進行評價。
2016年,江蘇省總工會出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規范化建設評價體系,首次引入職工滿意度評價。例如,職工滿意度或下級工會滿意度達不到80%的單位,將不能納入省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示范單位的評價范圍;發生重大集體勞動爭議、職工群體性事件或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單位將被一票否決。
據悉,在此次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評價過程中,姑蘇區總工會將在各街道工聯會申報“合格”的基層工會和區域(產業)工會中,組織開展推薦“先進”和“示范”試點,全區已獲市級及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將作為優先推薦對象。同時,姑蘇區總工會將通過座談、檢查、走訪等形式,與“六個一”基層走訪調研和“創新四問”問社情、想民生、謀發展聯系起來,深入基層工會和企業了解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的實際執行情況,做好評價工作。目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評價工作經費已納入姑蘇區總工會2017年度經費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