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原則為銀行可持續發展 提供解決體系
目,使得銀行資本向優勢項目集中,提高資產質量,從而優化業務結構,逐步完成向社會和環境風險相對較低行業的轉型,從而優化資源配置方向與效率,提高產出。
在銀行合規內控管理方面,赤道原則能起到提高精度和拓寬廣度的作用。華兵指出,赤道原則要求項目執行一整套《行動計劃》,并將其寫入合同,賦予法律效力,由此幫助企業在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動態管理環境與社會風險,銀行通過自愿采納赤道原則來實施自我約束,勢必對自身內控合規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從而避免融資項目運營一段時間之后,難保按照環評報告或批復的要求落實相關環保措施而產生環境與社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