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錢國東 通訊員 黃建香)日前,市民王女士來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樂余分局投訴。原來,幾個月前,一影樓店主在微信發起點贊活動,只要分享圖片并集滿188個贊就可以獲得價值498元的兒童攝影套餐。王女士看到后,參加了該活動,并按照活動要求去影樓交了200元押金。影樓給了王女士一張印有498元攝影套餐券和200元押金的收據,并聲明該200元押金在拍照就可退還,拍照的有效期是一年,從交押金之日起計算。
王女士想著過幾個月等兒子周歲時去拍外景,那時正值春暖花開,景色也比較美。誰料想,當王女士和影樓店主預約時,對方說過幾天安排時間。等了10多天,王女士再和店主預約時,店主先是說王女士已經拍過了,后來又說店已關門,店主要定居浙江,不會再回來,并把200元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退給王女士。
王女士深感被欺騙,店主卻說退了王女士200元,王女士沒有任何損失。想到店家做生意如此不誠信,王女士一氣之下來到樂余分局投訴。工作人員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后,仔細查看了王女士手中的攝影套餐券及收據,發現都在有效期內。網上查看該影樓登記信息,發現對方仍然在營業。《合同法》第115條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很顯然,王女士所交的200元的性質應該為定金。影樓單方履行不能導致合同最終無法履行,應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僅退還200元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經調解,影樓兌現承諾,完成了拍攝。在此,市場監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參與點贊活動需謹慎,不要盲目輕信。權益受損后,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