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到手未滿五月被吊銷 原來她吸食了冰毒還開車
蘇報訊(記者 鄒強)一名女子吸食冰毒后駕車被民警查獲,駕駛證被吊銷,還面臨罰款一千元和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近日,張家港市公安局程墩卡口中隊民警正在蘇虞張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一名小轎車女司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這名女司機面對民警檢查,眼神躲躲閃閃,用各種借口不愿交出駕駛證給民警核實。后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女司機掏了半天,總算交出了身份證。這名司機姓王,今年33歲,是湖南人,經查曾經有吸食毒品的前科。于是,民警立刻對王某進行了尿檢,結果呈陽性。在證據面前,王某只得承認自己在一星期前吸食過冰毒。
調查發現,王某去年10月剛考到駕駛證,目前仍處于實習期。民警表示,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七條第六款之規定:“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