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父親沒收了手機,2 月 27 日凌晨,鎮江一名 12 歲女孩賭氣離家出走,她一個人夜行 3 公里左右,所幸被巡邏民警及時發現,而此時,女孩的家長對她的出走毫不知情。

鎮江丹徒警方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27 日凌晨 2 點 30 分左右,谷陽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發現,在該鎮前北村路口,有一名女孩背著一個行李袋,獨自在路上行走。
民警上前詢問時,女孩什么都不肯講,于是民警只能將她帶回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女孩冷得直抖,民警為她倒了熱水,并拿了食物給她。

民警發現,女孩的行李袋里有衣服、牙刷、碗筷等日常生活用品,便問她叫什么名字,想去哪里。
女孩始終不肯說自己的名字,被民警問急了,她便隨口報了幾個假名字,也不肯告訴民警父母的名字,只是對民警說,"我不想回家,求求你們不要把我送回家,家里父母經常吵架。"
經過一段時間的勸說后,凌晨 3 點 30 分左右,女孩才說出自己的名字(孫某,2005 年生,谷陽鎮后韋村人)。據了解,到民警發現女孩時,她已經一個人在離家路上走了 3 公里。
孫某說,因父親沒收她手機,她便賭氣離家出走。
隨后,民警聯系上了女孩的父親,對方還以為女兒在房間睡覺,發現她不在家后便到派出所來領人。
孫某的父親說,女兒經常玩手機,他便將手機沒收了,沒想到孩子會賭氣離家。
最終,經民警和父親勸說,孫某才隨父親回家,并對民警連聲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