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小方)昨天,市教育局發布了我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的操作細則。據該通知,各地的體育考試應安排在2017年4月中旬至5月底之間進行。市區體育考試定于5月上旬開始舉行。由于中考新政要2019年正式實施,今年的體育中考操作細則維持原狀。
本次體育考試項目設必測和選測兩類。必測類為1分鐘跳繩、50米跑(每位考生可任選一項,也可全選),選測類為立定跳遠、實心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足球運球、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臥起坐(女),由考生任選,即每位考生必須在這兩類項目中參加三個項目的考試,市區學生參加游泳考試并確認成績的,則只需參加二個項目(至少一項為必測項目)。
考試計分等級和標準也沒有變化。每個考項采用等級計分制,每項滿分為10分,三項總分為30分。平時成績的抽測工作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4月上旬組織。
因傷、病、殘而不能參加部分或全部三個項目考試的考生,可由家長書面提出減試(即不參加部分項目考試)或免試(即不參加全部項目考試)的申請。凡減試一個項目得6分,免試學生得18分。身體殘疾的學生(提供蘇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發放的殘疾人證明),可申請辦理免試,成績按30分計。凡因故(如女生例假)要求緩試者,考試當天在考點辦理申請緩試手續(學校認可,并統一辦理)。對緩試的學生給予一次性緩考,時間在考試全部結束后約一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