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本報熱線和12345熱線都接到市民來電,稱在一些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門前的空地上停車,明明地面沒有劃定停車區域,也會有收費員前來看管并要求付費;而一些劃有停車區域的地面,卻只需按序停放好車輛,并不見收費員在場;還有市民反映,從去年起就聽說市區范圍內所有非機動車停放都是免費的。非機動車停車到底要不要交費?哪些才是正規的收費場所?記者進行了調查。
A
疑惑:
為啥停車有的收費有的不收費?
上周三,市民陳先生騎著電動車去石路附近辦事,因和朋友約好晚上在石路天虹商場碰頭,下午5時許,他將電動車停在了商場門口的人行道上。“我看人行道上劃了停車線,也有好多電動車停著,就停過去了。”剛停好車準備離開,一名男子迎上來,要求陳先生支付1元停車費用。“我還特地看了一下,周圍沒有停車收費公示,就覺得有點奇怪。”陳先生詢問收費依據,但對方只說“一直要收費的”。不愿多糾纏,陳先生支付了費用,對方卻給出一張10元的客運發票,“收費員還說發票作用都是一樣的,面額多少沒關系的。”和朋友見面后,陳先生說起此事,沒想到朋友也有相同的經歷,也同樣收到一張10元客運發票。陳先生質疑,此處停車收費規定是否合適?
本周一上午,市民徐女士騎車到市立醫院本部看病,順手把電動車停在醫院門前廣場的空位上,很快就有收費員前來收取1元停車費用,令她有些不解。“之前幾次來醫院,車都是停在附近的人行道上,從來沒交過錢,怎么這次要收費?”收費員稱,該處收費是經過物價部門審批的,不遠處還豎著一塊收費標準的公示牌。
同一天,市民高先生路過市立醫院北區,發現門前廣濟路的人行道板上排滿了電動車,還有收費員忙著向每位車主收費,令他覺得有些不妥。“這里長期以來都是這樣,導致道板上的殘疾人通道和盲道全部都被電動車堵住了,又是在醫院門口,肯定很影響弱勢群體的出行。”高先生告訴記者,此前他就了解過,目前蘇州所有的非機動車停車都是免費的,在醫院門口設置收費點,顯然不合理。
上周日,趙先生將電動車停在天平山景區的入口處,剛要離開就被兩名老太攔住收費,“那里就是塊空地,什么標識都沒有,收費倒挺貴,一輛車要2元錢。”趙先生說,交完錢后,老太給了他一張手寫著編號的小紙片,稱是車輛寄存票。
B
調查:
蘇城到處“圈地收費”,
多數人懶得理論
各個不同路段和不同場所的非機動車停車狀況究竟如何?帶著問題,記者走訪體驗了不同地段的非機動車停車管理情況。記者走訪發現,路面劃有規定停車區域的地方并不在少數,除了個別按規收費的情況外,多數區域無停車收費公示,但“圈地經營”的收費行為卻時常出現。
昨天上午,記者騎車來到十梓街蘇大附一院附近,路邊的人行道上也停滿了非機動車,有兩名中年女子一直在停車區域逗留,看見有市民前來停車,便走上前去指揮按序停放,隨后向市民收取停車費用。在人行道一側的路邊,豎著一塊指示牌,一面是非機動車停車標志,另一面是一塊物價部門的收費公示,標注著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每輛的停車收費標準均為1元,責任單位則是“蘇州都市之星有限公司”。
在市立醫院本部門前廣場上,也豎著一塊收費公示牌,標注內容類似,廣場上專門劃出一塊區域,用于非機動車停放。收費員稱,醫院門前的廣場上有三塊非機動車停車區,分給三個收費員管理,按照標準收費,但在廣場區域之外停車,就不歸他們管,也不會去收費。
在石路附近,記者首先將車停在百腦匯門前的人行道劃線停車區域內,隨后穿過馬路來到金閶醫院門口。由于醫院大門正對著馬路,并沒有留出廣場空位,就診市民大多將電動車停在門口,人行道上整齊停了三排電動車,一名身穿紅色工作服的男子正忙著維持停放秩序,并收取1元錢停車費用。
記者注意到,該處并無收費公示牌,但市民對于收費行為卻鮮有拒絕。記者詢問了一名正要取車離開的先生,他表示雖然不清楚該處是否正規收費點,但有人幫忙維持秩序,看管車輛,支付1元錢也覺得合理。馬路對面的天虹商場門前人行道上,也坐著一名身穿同樣工作服的收費員,向前來停車的車主收取費用。
等記者準備取車返回時,一名操著外地口音的中年女子攔住了記者,索要1元停車費。記者質疑該處并無收費公示,女子卻稱該處從去年10月起承包經營,每輛停放的非機動車都要收1元停車費,“這一片都是承包的,我們都是按照規定收錢,給你看車,不收費我在這站著干嗎?”女子告訴記者,附近路口幾乎所有人行道的停車區域都被承包,除了金閶醫院近廣濟路一側的人行道外,無論把車停在哪里,都免不了收費。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該女子提供了一張定額發票,加蓋著“蘇州市新舒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印章。
C
說法:
人行道停車收費全面取消,
監管有難度
非機動車停車該不該收費?為弄清答案,記者咨詢了市容市政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前,在道路的人行道上會劃定一塊非機動車停車區域,如果要進行停車收費行為,需要先由停車管理所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部門會發放《蘇州市區非機動車停車場準停證》,之后相關承包單位才能開始經營。
但是,從去年開始,考慮到占道停車對交通產生的壓力,這一審批工作已經全面停止,也不再向占道的企業發放準停證。此前已經經過審批允許經營的企業,在去年7月14日也已全部到期。也就是說,從那之后,在人行道停放非機動車后進行收費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目前,在人行道上的停車秩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道路所在各區城管局及相應街道辦事處進行監管,收費員所謂的“承包”“、看車”等說法,都是無依據的。
在“非機動車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到期點位明細表中,記者看到,石路金閶醫院門口、石路新蘇天地(現更名為天虹)、石路百腦匯、市立醫院北區等區域的非機動車停放點,都在明細表序列之內,去年7月14日都已審批到期,目前已無收費資質。
不過,工作人員解釋,這一規定針對的只是占用道路資源進行停車收費的區域,而一些大型公共場所,如醫院、商場等門前的廣場區域,屬于單位的自有產權,在此停車如何定價,則由各個單位自主決定,收費需明碼標價。
雖然占道停車收費不合規范,但實際監管卻有些困難。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物價部門僅對合法的停車點收費情況進行監管,對于私自占道收費的情況,無法管理。并且,即便是合法收費點,因政府取消非機動車停車收費指導價,也只要求企業明碼標價。然而,由于非機動車占道停車收費審批停止,因此這些企業沒有收費資質,屬于亂收費行為,市容市政管理部門對此也無執法權。
記者從12345便民服務中心了解到,雖然接到不少類似的市民投訴,但由于涉及到多部門,解決起來并不輕松,有可能最終只能建議市民拒付停車費或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