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線調整到2100元
最低收入家庭1人戶租房補貼標準49.1元/月·平方米
蘇報訊(首席記者 徐蘊海)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息,2017年我市住房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收入標準線從1月1日起調整并實施,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1950元調整到2100元;同時調整并實施的還有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最低收入家庭的1人戶補貼標準調整到49.1元/月·平方米。
為加快實現“應保盡保、住有所居”的目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調整蘇州市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線。根據《市政府關于調整城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今后每年將根據市區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對低收入與中等偏低收入標準分別在50%和80%左右內予以調整。”
2015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0390元,以此為依據,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1950元調整到2100元,為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01%;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3120元調整到3360元,為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02%。
三部門還就“調整城區(姑蘇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發出了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最低收入家庭,1人戶補貼標準49.1元/月·平方米,2人戶補貼標準28.6元/月·平方米,3人及以上戶補貼標準2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1人戶補貼標準30.5元/月·平方米,2人戶補貼標準18.4元/月·平方米,3人及以上戶補貼標準13.7元/月·平方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1人戶補貼標準18.5元/月·平方米,2人戶補貼標準11.7元/月·平方米,3人及以上戶補貼標準8.8元/月·平方米。根據通知,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高新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