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小方)昨天,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管理辦法。教育部規定清華大學等53所試點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共7所)藝術團可在全國范圍內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
各高校招生簡章在2月底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錄取人數不得超過主管部門核定的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參加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具有音樂、舞蹈、戲劇藝術特長,符合擬報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要求,可以參加有關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的報名,并按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與方式,憑本人身份證及文藝調演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
江蘇省2017年高校高水平藝術團專業測試工作由招生高校自主進行。
在專業測試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且參加了普通高考和學業水平測試的考生,各招生高校可根據考生的高考志愿,按以下規定擇優錄取:專業測試達到合格等級、高考文化分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相關高校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除個別經教育部批準的高校外)、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達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其志愿向相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對于少數專業測試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此外,2018年起,已開設有藝術類專業的試點高校不再單獨招收相應專業項目的高水平藝術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