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張甜甜)今年1月1日起,蘇州市區正式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元旦期間禁放工作取得良好預期效果。春節臨近,禁放工作面臨“大考”。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專題會議對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振一參加會議。
會上,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及姑蘇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匯報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 據介紹,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實施市區全面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以來,全市上下迅速行動,條塊聯動、緊密合作,發動全面宣傳、落實區域管控、加強源頭整治和嚴格執法,元旦期間禁放工作取得了預期效果。
春節期間是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期,為做好這一階段的禁放工作,全市將進一步動員部署,進一步壓實管控責任。根據禁放工作實施方案,年三十至年初一、年初四至年初五期間,將全天候實行一級管控,實行定人、定崗、定時巡查,確保能夠及時發現并阻止違規燃放行動;年三十至正月十五期間,除一級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實行二級禁放管控,每個新村、小區、廣場、商業區都將部署管控人員,加強區域內巡邏檢查,及時規勸阻止違規燃放行為。
聽取情況匯報后,陳振一說,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是一項移風易俗的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把禁放工作擺到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宣傳發動,推動形成更加濃厚的禁放氛圍。他指出,禁放工作的最后節點是禁止燃放,但只有關口前移才能真正做好禁放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專項治理,著力把源頭管控落實到位。相關部門要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堅持從嚴管理、查堵源頭,嚴懲違法違規銷售行為,特別是針對當前仍然存在的商販無證銷售、流動銷售等問題加大治理力度,堅決依
法取締。
雖然元旦以來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燃放得到了較好控制,但是燃放行為并沒有完全杜絕。陳振一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堅持違法必究,依法從嚴處理違法燃放行為,做到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充分發揮執法的導向作用。陳振一強調,煙花爆竹禁放是一項系統性的長期工作,不是一個地區也不是某個部門的單項工作,既要著眼春節,更要立足長遠,各地各部門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保證各項禁放措施得到有效落實,促進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曹福龍,秘書長孫和參加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