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鹽城來常務工人員楊某攜帶管制刀具去討薪,與老板發生爭執,將老板左胸捅傷。目前楊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楊某在虞山鎮一服裝廠工作,進工廠時與老板講好每月工資為6000元。然而在發工資時,老板卻只發給楊某4000多元一個月,為此楊某與老板之間產生了糾紛。經咨詢,人社部門讓楊某與老板一同前往進行協調,于是楊某在1月3日夜間找出一把大半年前練武時買的單刃不銹鋼刀,并于1月4日上午8時左右趕到服裝廠老板的辦公室,要求老板一起去協調工資問題,但該要求遭到老板的拒絕。楊某一怒之下拿起老板辦公桌旁的一把小剪刀,扎入老板左側大腿一厘米。受傷后,老板同意一起去協商。但二人走出辦公室后又起爭執,楊某用右手將藏于左側口袋內的刀拿出來威逼老板,在與老板的推扯過程中楊某將刀捅進了老板的左胸,致其人體輕傷。
1月4日晚,楊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對自己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