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車購稅 明年按7.5%稅率征收
蘇報訊(駐吳江首席記者 黃亮 通訊員 范冬艷)來自吳江國稅局的消息,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購稅優惠政策,將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近日,財政部聯合稅務總局公布小排量車購置稅新政,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小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紅利再延續一年,但優惠力度再減半,征收稅率由5%回升至7.5%,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據介紹,本輪購置稅減半政策始于2015年10月1日,自實施減半征收以來,該局已為30616輛小排量汽車辦理車購稅業務,減免稅額近1.5億元。那么新政實施之后,市民購買小排量車要多交多少的車輛購置稅呢?該局工作人員算了筆賬,比如購買一輛發票價格為10萬元的小排量汽車,那么按10%的稅率來算,你將繳納8547元的車購稅,在2016年底之前減半征收,你只需要繳納4273元。在2017年1月1日起,是按照7.5%的稅率來征收,需要繳納6410元,比之前要多繳2000多元。
吳江國稅局提醒,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開具日期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