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昨天作出關于給景海鵬頒發“一級航天功勛獎章”,授予陳冬“英雄航天員”榮譽稱號并頒發“三級航天功勛獎章”的決定。
2016年10月17日,我國航天員景海鵬、陳冬同志駕乘神舟十一號載人飛船成功進入太空,在進行33天太空飛行,完成與天宮二號空間實驗室交會對接,開展一批體現國際科學前沿和高新技術發展方向的空間科學與應用任務后,于11月18日順利返回地面。
天宮二號和神舟十一號載人飛行任務圓滿成功,凝聚著參加工程研制、建設、試驗的廣大科技工作者、航天員、干部職工、解放軍指戰員的智慧和心血。景海鵬、陳冬同志作為其中的杰出代表,團結協作、迎難克堅,體現了一流的、過硬的素質。景海鵬同志忠誠使命、頑強拼搏,先后3次執行航天飛行任務,為我國載人航天事業作出重大貢獻。陳冬同志堅毅果敢、勇于挑戰,精心精細操作,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為褒獎他們的卓著功績,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給景海鵬同志頒發“一級航天功勛獎章”,授予陳冬同志“英雄航天員”榮譽稱號并頒發“三級航天功勛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