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濛)俗話說血濃于水,親情是人類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但是,也有人并不珍惜這樣的血緣紐帶,反而暴力相向。近日,吳江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原被告雙方為親兄弟的案件。
原告金老大與被告金老二是一對親兄弟,但是兩人積怨已久,相處得并不融洽。金老二夫婦經常對金老大夫婦言語攻擊。金老大與金老二是緊挨著的鄰居,由于金老大家的圍墻超出了一厘米左右,金老二便要求大哥把圍墻推到重砌,金老大照做了。但是自覺吃虧的金老大心中很郁悶,便在茶余飯后向鄰居說此事。不巧的是,有一次正好被金老二聽到,他便拿起鐵棒朝大哥戳去。受這樣的氣,金老大心中更是不平。第二天,他看到弟弟站在臺階上,就上前推他一把,造成金老二受傷住院。事后,金老二以金老大侵害其健康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賠償其損失。
法庭上,金老大認為是弟弟挑釁在先,金老二則認為是大哥導致自己受傷,雙方各執一詞,互不退讓。考慮到原被告是親兄弟關系,法官在審理中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緩和矛盾,但是多次調解均不歡而散。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苦口婆心勸導兩人,最后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金老大賠償金老二4萬元,案件終于有了了結。但是,如此親情著實讓人心痛。
法官提醒:金老二時常對金老大惡言相向,金老大可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不應惡意報復。侵害金老二的健康權,金老大就應對此承擔相應侵權責任。公民應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