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籽言)世界衛生組織曾有一項事故調查數據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酒后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然而,竟然警方多次告誡,媒體多次報道后,仍然有以身試法者出現。
上周的一個晚上8點左右,常熟市公安局交警梅李中隊在通港路滸浦轉盤處進行酒駕查處時,發現一輛車牌為蘇E的女駕駛員有酒駕嫌疑,于是對該女子進行了呼氣測試,經測試酒精含量為122mg/ml,該女子屬于醉酒,同時對副駕駛的成員也進行了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酒后。
然而,謹慎的民警又讓內勤調取了該車輛的行駛軌跡,結果發現,在離測酒點不遠處的高清抓拍攝像頭拍下了該車路過時的照片,照片顯示當時的駕駛員為男性,而該男子正是同車的那名副駕駛位的男子。經詢問,對方承認,原來該男子駕駛至離通港路滸浦轉盤不遠處,發現前方在查酒駕,于是要求同車女子溫某來駕駛車輛,企圖逃避酒駕懲罰,沒想到在高清探頭下現了原形,成了一車上出現兩個酒駕,其中女司機還是醉酒。目前,兩人正在接受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在這里,我們再重申一遍酒后駕車的法律規定。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