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濛 通訊員 俞文杰)開車路上,務必小心,否則稍不留神就可能釀成慘禍。開車上班的王某既沒酒駕,也沒超速,卻因為跟車跟得太近,在人行橫道有人通過時沒能及時發現并避讓,徑直撞了上去,造成車損人亡的嚴重后果。雖然積極賠償,還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近日,吳江區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今年45歲的王某是一名上班族,工作途中一直以車代步。同時,她也是位有著13年駕齡的老司機。然而,不抽煙喝酒,也不超速行駛,擁有良好駕駛記錄的她,發生了一起她怎么也不會想到的慘禍。今年10月7日早上8時,王某像往常一樣從家中出發,開車前往2公里外的公司上班。轉到笠澤路后,她跟在了一輛車后面。這時路上車輛并不多,但已習慣了被超車的她,很少主動去超車。于是,她不但一路跟隨,還跟得很近。作為一名老駕駛員,王某也知道應盡量避免跟在大車后面,但如果跟的也是輛小汽車,她就覺得沒有問題。何況自己車速不快,即便是遇到突發情況,自己也肯定能處理妥當。
那天,住在笠澤路大潤發對面的陳老伯準備穿過人行橫道去買點東西。當時,陳老伯已經穿過了半條人行橫道。陳老伯走得比較慢,王某前面的車看到這一情況后,很快打方向盤繞了過去。對此,王某并未在意。由于前面10米左右正好是綠燈,過了這個綠燈就到單位了。于是,她沒多想也沒減速,等發現前方有人時,距離已不足1米。她猛地踩下剎車,卻為時已晚。王某立即下車查看,陳老伯已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經搶救無效,老人于第二天不幸身亡。經事故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雖然事后王某在保險額度外積極賠償,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但她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仍將作出相應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