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籽言通訊員馬俐)當下,蜜月旅行已成為夫妻慶祝新婚的時尚方式。最近,吳中區的張先生夫婦卻在蜜月旅行過程中遇到煩心事。
新婚燕爾的張先生夫婦報名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新西蘭南北島冰川高山火車8晚11日深度游”,每人交納旅游費24300元。然而,剛到新西蘭的第二天,兩人乘坐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時就發生了車禍,致使二人身體受傷、財物受損。夫婦二人在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后,再無心游玩,決定回國。
返回蘇州后,夫婦二人與旅行社就是否該返還旅行費發生爭議。張先生夫婦認為,到新西蘭的第二天就發生了車禍,還未來得及游玩,旅行社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全額退款并賠償各項損失9000余元。而旅行社則認為,張先生夫婦已經花費了部分費用,僅愿意退還16800元。張先生夫婦最終將旅行社起訴至吳中法院。
吳中法院認為,張先生夫婦與旅行社之間簽訂的旅游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旅行社應當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賠償責任。經過承辦法官的法律釋明,張先生夫婦與旅行社均表示愿意作出一定讓步。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旅行社支付張先生28267.45元、陳女士27891.76元,上述款項履行完畢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