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維權消費憑證不要扔
本報訊(記者 冷凝)“雙11”要到啦,你是不是也和小8一樣沉淪在網購平臺的紅包雨中?但不容忽視的是,在形式多樣的打折促銷表象下,網購也引發了不少經營和消費問題。近日,蘇州工商就通過官方微信發布了網購八大注意事項。
上個月,市民吳先生通過市物價局官網投訴,稱他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臺電視機,網頁售后保障清楚標明,座架安裝調試時免費。可是,上門安裝時人員卻收了50元安裝調試費,既未出示收費標準,也無法提供正規發票。
工商局提醒,要選擇正規的網絡交易平臺,注意了解并明確商家對于優惠活動的種種前置條件。而對于“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定金恕不退還”等不合理條款要堅決予以抵制。特殊物品要考慮選擇快遞保價或購買運費險,并要先驗貨再簽收。
理性消費自然是要時刻注意的,同時也要注意網絡交易安全。不要在沒有任何資質認證的網站下單,更不要輕易相信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轉賬至私人賬戶,以及通過發給付款鏈接頁面以及掃描二維碼等方式進行付款。
要注意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期限。但有四大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消費者定制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電腦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同時,消費者要注意保留消費憑證。在交易過程中消費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網絡購物證據,如:聊天記錄、購物記錄、購物頁面截屏、購物票據憑證、快遞單、發貨、送貨單等,一旦出現糾紛時及時有效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