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 羌
今年上半年,國家旅游局啟動了部分省份及部分知名景點的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近日,媒體對試點工作效果進行了調查,主要針對“自由執業”能否得到導游的認可、“導游之痛”能否得到有效破解等群眾關心的核心問題。
曾幾何時,“導游之痛”是國人外出旅游頻頻遇到的問題。一次精心安排的旅行,被宰客、甩團、強制購物等導游負面行為生生蒙上了一層灰塵,讓人如鯁在喉、苦不堪言。
游客抱怨,事實上導游也很委屈。的確,我國的導游,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來源于帶團的數量和游客期間的消費,底薪少得可憐,如果游客不另外消費,導游自己就要往里倒貼錢,這樣連基本的生活費都掙不回來。于是就出現了云南一元團、北京低價游等名目繁多的旅游品種,因為入團以后多次進店消費及后期增加費用,惹來非議無數。更有甚者,前不久在北京一輛前往十三陵的旅游大巴上,還出現了游客和導游拔拳相向的可怕場景。
出現這樣的窘境,作為旁觀者,我們不能一味地去指責任何一方。游客被低價吸引參團,導游為收入放棄底線,這些,歸根到底都是相關機制不健全、市場要素沒有合理流動所導致的。正如云南一名導游說的,導游帶團都希望游客開心,做個受游客歡迎的好導游,誰又愿意當“導購”?事實上,幾乎每一起由導游引發的旅游糾紛背后,都有許多導游的無奈,換個角度說,他們也是受害者。
往大了說,“互聯網+”時代,網約車已經讓人們享受到了便捷和個性化的服務,而隨著旅游業的飛速發展,導游服務業也亟待與互聯網聯姻,這是大勢所趨。如今,新“玩法”出臺,放開導游自由執業,導游執業渠道由單一旅行社委派,轉變為旅行社、互聯網平臺以及其他旅行服務機構等多元選擇。游客可根據網絡評價和個性化需求自主選擇導游,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付費。往小了說,導游“單干”,可以直接提高導游收入。導游對于各項收費都可以明碼標價,并推出自己的精品線路來提供服務,用服務和內容建立口碑,帶給游客優質的服務體驗。而有了口碑和服務體驗,游客也會愿意掏錢“埋單”,有助提升導游群體的社會地位。
但是,導游自由執業并不意味著撒手不管。旅游部門也作出明確,今后如果自由執業的導游向游客強行推銷商品和服務,或向旅游者兜售、變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強迫游客購物,經游客舉報核實,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處相應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要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
真正憑服務賺錢,不斷提高導游的業務水平和溝通能力,這才是網約導游政策的初衷,也將保障導游和游客雙方的權益,促進旅游市場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