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自己錢,債主李某本是占理的一方,然而因為自己的沖動之舉,反讓自己進了班房。原來,為了討債,他竟然拿了油漆對欠債人家大門與墻壁進行污損。結果,李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2天。
前段時間,徐某在本市開了一家機械廠,向李某欠了原料款,因為生意不好,徐某還有20萬元的原料款沒還上,李某多次催促其還款,一開始還能聯系上徐某,沒想到幾天后,徐某居然“消失了”,不接電話。
多次上門去尋找未果,追債無門的李某心生一計,想出了一個“好方法”。10月28日,李某帶上自動噴漆罐去了徐某母親的住處及徐某的住處,在大門、墻壁等處進行噴漆。
徐某家人發(fā)現后立即報了警。第二天,錦豐鎮(zhèn)新市民事務中心協管員樊張華看到所內警情通報時,立即想到昨天徐某鄰居向他舉報有一陌生人在其房屋四周查看,當時樊張華還特地對此人進行了登記,民警按樊張華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李某,并在李某暫住處找到了噴漆罐。經民警教育,李某終于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