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前,發生在松陵城區三角井附近的“快遞小哥扶人反被冤”一事,經媒體報道后,在本地網友中引起了熱議。據報道,一八旬老人在過馬路時,突然摔倒在一輛快遞車旁,快遞小哥好心扶起老人,反被老人一口咬定為肇事者,幸好附近的監控探頭拍下了全過程,還了快遞小哥的清白。
若沒有監控視頻作證,快遞小哥很有可能變成吳江版的“彭宇”。做好事反而被冤,這是一個令人寒心的事實。以善意來推測,老人之所以咬定是快遞車撞的,或許與老人正處于發病狀態、意識比較模糊有關,當時可能無法辨清事實,以致冤枉了快遞小哥。以惡意來推測,老人則有誣賴的嫌疑。
濟人急難,這是自古以來的傳統美德。但是,這一美德正遭受著越來越多的侵蝕,以致人們在做好事的時候,還要再三掂量,害怕做了好事反被誣陷,甚至損失錢財或遭牢獄之災。做好事也要承擔風險,這是很多人不愿意伸手助人的原因,由此積累成疾,就演變成了群體性的冷漠。當“遇見老人摔倒,扶還是不扶?”成為百姓面前的選擇題時,也就說明,社會的道德底線出現了問題。
濟人急難的本質是互幫互助,屬于社會的基本道德,離開這些基本道德的支撐,社會文明就有崩塌的危險。而要把濟人急難的美德發揚光大,成為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正能量,就需要在整個社會營造倡議做好事、肯助人的氛圍,最起碼要建立做好事有好報的機制。近年來包括吳江在內,很多地方都在建立見義勇為保障機制,這是推動正能量的積極嘗試,也是吳江近年來好人好事“噴涌式”出現的主要原因。
但是,僅有正面的激勵還不夠,要減少誣賴行為的發生,還應建立對誣賴者的懲戒機制。對于誣賴行為,現行制度并沒有多少懲戒的辦法,唯有道義上譴責。誣賴事關誠信,完全可以把誣賴行為納入誠信“黑名單”,讓誣賴者付出應有代價,讓其不敢誣、不能誣。抑或,依照嚴重程度和財物數額,將誣賴納入詐騙的處罰范圍,給予法律上的制裁。
嚴以制惡,是為了更好地揚善。對誣賴者的誠信懲戒,能更好地宣揚助人為樂的精神和濟人急難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