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六10時50分左右,彭某駕駛轎車沿木瀆中山西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翠坊北街路口時,將車停在路邊下車辦事,后該車副駕駛位置的沈某(駕駛證準駕車型D)駕駛該汽車在非機動車道前行,由于操作不當,撞倒電動車駕駛人員及乘員共6人,導致一名兒童因傷勢較重搶救無效死亡。不少網友在惋惜之余,還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有駕照為什么不能開車呢?為此,記者就網上流傳的幾個關于準駕車型的傳言,向交警部門進行了求證。
謠言一:開錯車最多只是罰款扣分
交警:不同車輛處罰程度不同
上周六,木瀆駕車男子撞上人行道致人死傷,據警方調查,該男子駕駛證的準駕車型為D,而這種駕照不能駕駛小型客車。
姑蘇交警大隊車管中隊副中隊長沈濤介紹,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是違法行為,部分網友認為的處罰結果實際上是片面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營運車輛,將記12分,罰款2000元,并且情節嚴重可以處以15天以下的拘留;如果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非營運車輛,同樣記12分,罰款為1000元,同樣也可以處以15天以下的拘留;如果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拖拉機、摩托車,其他處罰一樣,只是罰款為200元。交警提醒,無論是何種情況,只要是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交警都是可以現場拖車的。
謠言二:開車看座位多少定車型
交警:行駛證上有明確標注
針對不少市民對準駕車型不理解的情況,沈濤介紹,最直截了當的辦法,就是查看駕駛證和行駛證上面的車型代碼是否一致或者符合準駕車型。
以我們最熟悉的C1駕照來說,如果你的行駛證上的車型為小型客車,那么即便是完全陌生的車子,持C1證的駕駛員開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當然安全駕駛是第一位的。但是網上有一種說法,就是以座位來衡量準駕車型,這是片面的,容易引發不必要的麻煩。例如,比較大的依維柯很多人都是用來裝貨的,后排座椅全部拆掉之后,只有駕駛員還有少數幾個座位,如果按照網友的理論,只要會開車的就能開這車,這樣就可能帶來無可挽回的后果。
一個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按照牌照顏色區分,藍色的牌照都是小型車輛,而黃色牌照就是中型及以上車型了。
謠言三:駕照字母代表向下兼容
交警:字母順序非兼容順序
還有一種網傳的說法就是按照字母順序向下兼容,就是拿到C照的駕駛員,可以駕駛C照以下的所有車型。沈濤介紹,這樣的理解是片面的,在每個駕駛員的駕駛證背面,都印有準駕車型的代號規定。從A到P分別是從大型客車到有軌電車。如果按照網友們的推理,那么我們所有拿到C照的駕駛員難道都能駕駛有軌電車了?其實每一種代號都是對應了相應的車型,同時還有兼容的車型,字母的順序并不代表車型的兼容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