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朱雪芬)馬上就到中秋節,月餅券提貨正熱鬧,然而市民湯先生打來電話反映,手里的月餅券還沒到中秋節就已經過期了,經過一番交涉才領到了月餅,但是并非自己購買的那一款。
湯先生住在吳中西路,早在9月初他就考慮購買一份月餅禮盒送給親戚。去門店咨詢后,他購買了克莉絲汀的一張價值208元的月餅券,打算等臨近中秋再去提貨,這樣能保證送出去的月餅足夠新鮮。前天,湯先生去位于吳中西路的門店提貨,店員稱這一款的月餅沒貨,讓他第二天再去。昨天上午8時,湯先生生怕晚了又沒貨,早早就去了門店,然而門店答復仍然沒貨,建議他去葑門路的門店提貨。無奈,湯先生又專程趕到了葑門路門店,店員卻說他的提貨券已經過期了。“提貨券上確實注明有效期到9月12日,但是我按照有效期去提貨,門店沒貨才沒領成功。”湯先生納悶,由于沒貨導致自己沒能按時提貨,如今提貨券過期了,難道要消費者承擔損失?經過一番交涉,門店答應湯先生提貨,但是給的月餅卻是散裝的。這下,湯先生有些生氣了,“花208元買月餅券,就是為了包裝精美,給一堆散裝月餅怎么送人?”最終,門店為他更換了一款禮盒包裝的月餅。
昨天,記者聯系了其中一家門店。店員表示,提貨券上的有效期確實是9月12日,但是部分提貨券過期后,只要系統中可以掃碼成功,仍可提貨,只不過有些品種的月餅沒貨了,會給顧客更換同等價位的月餅。店員提醒,持券的顧客盡快來門店提貨,一旦系統無法掃碼成功,這些過期的券只能作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