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淵 通訊員 吳皆與 余小惠)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年終卻遭遇老板欠薪,這樣糟心的情況相信很多務工人員都碰到過,遇上這樣的無良老板怎么辦?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被告人某服飾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季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季某在常熟經營著一家服飾公司,效益一直尚可,但從2014年底開始,受大環境影響,服裝生意越來越不好做,加上季某的妻子患上重病,季某將公司大部分經營收入用來給妻子治病,還為此將公司設備抵押借高息外債。公司流動資金緊張,導致工人無法按時拿到工資,季某在陸續支付部分工人的工資款后,采取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公司三十名工人勞動報酬共計人民幣297421元。
今年1月,因急于拿工錢回家過年,卻一直無法聯系到季某本人,不少工人情緒激動,選擇了報案。之后部分工人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季某也仍沒有出現。1月20日,經常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支付,但季某及該公司仍未支付。
至4月,民警將被告人季某抓獲。被告人季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案發后,某服飾公司部分機器設備被法院查封。
常熟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某服飾公司、被告人季某以逃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被告人季某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官提醒廣大企業主,無故克扣、拖欠勞動者薪資,不僅違反國家規定,更可能觸犯刑律而鋃鐺入獄。